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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泰國左眼挫傷 回台「加工」弄瞎詐保險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1.04.07 02:57 am

男子陳盈銓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巨額保險後,赴泰旅遊,謊稱在泰國被搶劫,致左眼受傷瞎掉,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報警。法院調查發現,陳在泰國的就醫紀錄記載僅有角膜擦傷,回台後卻眼睛瞎掉,醫師作證認為是保險詐欺,依詐欺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法院審理時傳訊醫師作證,專業醫師證稱,陳在泰國造成的傷勢,如果不是之後另有外力,不可能會惡化變成瞎眼。法官因此認定,陳的左眼瞎掉,是回台灣後,以外力加工所致。

陳盈銓有毒品前科,2006年12月服刑完畢,一出獄,2007年1月至5月間,先後向國泰人壽、明台產物保險、國寶人壽及保誠人壽、新光人壽投保終身險、醫療險及旅行平安保險,傷害及死殘險總保額高達4600萬元,重大傷害如果毀目或斷肢,可獲得1700萬元理賠。

陳在投保後參加泰國普吉島旅遊團5日遊,返台時,他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指在國外遭遇搶匪,身上7000多元泰銖被搶走,還被推倒在地,導致左眼被不明物體撞擊瞎眼,並據此向各家保險公司請領合計1700萬元理賠金。保險公司認為有異,拒絕給付並報警。陳後來被檢方起訴。

法院調查發現,陳在泰國當地的就診紀錄是「左眼挫傷」,返台後至長庚醫院診治,卻是「左眼球破裂併外傷性白內障」,並接受修補手術,陳自稱在泰國被搶毆打推倒受傷,但他竟然全身沒有皮肉傷,眼皮也毫無受傷跡象,只有要申請理賠的眼球受傷,顯然不是被毆打推倒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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