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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起 銀行與郵局須設保險專區
文/葉惠娟
3個月後,銀行、郵局辦理保險業務,一律需要設立「保險專業專區」,保障消費者權益,也讓只想到銀行、郵局辦理存匯款等的消費者,不會再被趁機推銷保險。
金管會昨(5)日通過修正「銀行、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辦理銀行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辦理銀行保險業務的營業場所,須設置容易辨識的專區、專櫃,與本業其他業務明確區隔,而且行員在銷售保險時,也須主動出示相關證照,這項措施最遲在明(99)年2月1日起全面實施。
延續10月21日金管會公布「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保險經紀人公司與保險代理人公司於銀行銷售保險須設專區的精神,此次通過的規範擴及郵局,未來民眾到銀行或郵局,不會再弄不清定存與保險,專程去辦理存匯款的民眾也可以獲得更好的服務。
【2009-11-06,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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