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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為配合市場需求,自98年02月03日(含)起開始販賣「新光人壽威利美緣外幣保險(7H006)」。
該商品預定受理到2月27日(含),並採限額方式販賣,先以保費收入達一億美元為原則(並隨市場狀況與法令修正作調整),當額滿或至2月27日(含)仍未額滿,均不再接受入金。保障內容:
(一)滿期保險金:(詳見保單條款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之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二)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詳見保單條款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三)全殘廢保險金:(詳見保單條款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單條款附表所列永久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後,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同時有保單條款附表所列二種以上永久完全殘廢程度時,本公司僅給付一種「全殘廢保險金」。
投保細則:
(一)保險年齡限制:自0歲至80歲。
(二)保險年期:六年期
(三)繳費方法:躉繳,限指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帳戶轉帳。
(四)保險費限制:限以約定幣別之外幣繳付(美元)。
(五)投保金額:(保額以每1,000美元為單位)
最低投保金額:1萬美元
最高投保金額:14足歲以上為100萬美元。
未滿14足歲以下為5萬美元。
本產品如有興趣各方好友請來電或留言0937318247
新光人壽經理曾春燕關心您093731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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