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保單變更應備文件與相關注意事項


要保人、受益人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被保險人保單留存印鑑。


‧新要保人身分證及印鑑。


‧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要保人(法人)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具有保險利益關係(直系親屬或養給關係證明文件)


‧變更要保人為公司行號,該公司行號與被保險人應有僱傭關係。


 


 保單補發、印鑑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註明補發保單。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或申請變更之印鑑。


‧被保險人、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及申請變更之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保單補發酌收手續費新台幣100元。


 


 縮小主契約保額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解約(部份)暨累積紅利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被保險人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於保費應繳日當月份辦理。


‧縮小後保額須有10萬元以上,且不受理申請恢復原保額。


 


 加大主契約保額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被保險人保單留存印鑑。


‧證明文件檢附二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注意事項:


‧簽單時係以標準體承保者,方可申請。


‧限保單每滿5周年或結婚、生子之週年日時申請。


‧須於保應繳費(週年)日前一個月至當月月底前提出辦理。


‧每次增加保額不得超過原簽單保額之20%


‧主契約豁免保費中、已變更為減額繳清或展期定期、繳費期滿或躉繳件、被保人年齡屆滿60歲、保費自動墊繳尚未清償、復效未滿二年等件,及部份特定險別將不受理申請。


 


 變更年期、生存保險金給付方式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解約(部份)暨累積紅利申請書(變更生存金可退保單價值準備金者)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於保費應繳日當月份辦理(需補收保費件,請再提前一個月申請)


‧變更年期只可縮短不受理延長,且距新年期之滿期日需有一年以上之繳費期。


 


 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累積紅利申請書(無紅利可退者免填)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於保費應繳日當月份辦理。


‧有保單借款未償還、自動墊繳保費未清償,於辦理時應先還清,或同意自保單價值準備金中直接扣除再計算繳清保額及展期年限生存金。


‧附加特約應一併註銷(條款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辦理後不受理申請恢復、保單借款、縮小保額。


 


 紅利給付方式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累積紅利申請書(原紅利給付方式為儲存生息或購買繳清保險且繳費滿一年以上有紅利者)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生效日一律以週年日為準。


‧保單紅利變更請另注意參閱申請書背面所述約定事項。


 


 變更職業類別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被保險人保單留存印鑑。


‧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注意事項:


‧隨時可申請辦理。


‧變更出生年月日若年齡增加或減少,需補收或退保費。


 


 附加特約(新增、註銷、加大、縮小保額)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復效暨附加特約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被保險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提前註銷可退未到期保費,有解約金者另須填寫解約暨累積紅利申請書並於保費應繳日之當月受理。


 


 防癌終身保險個人保單改家庭保單或家庭保單改個人保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個人保單改家庭保單於保費應繳日前一個月辦理,另需填寫配偶子女告知事項。


‧家庭保單改個人保單於保費應繳日當月辦理,如可退保單價值準備金時須另填寫解約暨紅利申請書。


 


 自動墊繳權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變更之生效日一律以下次應繳日為基準。


‧已墊繳件一律以下次應墊繳之日為生效日。


 


 停效保單申請復效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復效暨附加特約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被保險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自停效日起二年內可申請復效。


‧須另填寫被保險人告知事項或補體檢或相關聲明書。


 


 契約轉換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被保險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保費應繳日前一個月辦理。


‧轉換後契約的投保始期及計算保險費的保險年期與原契約相同。


‧限投保或復效繳費滿一年以上有效件且轉換後契約距繳費滿期日,至少應有二年以上繳費期間。


‧原契約非以標準體承保、繳費期滿(含躉繳)件、已辦減額繳清或展期定期保險件均不予受理。


‧需補收、退保單價值準備金。


‧請另注意參閱申請書背面之約定事項。


 


 團體壽險各項內容變更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團體件變更被保險人專用申請書。


‧保險單、公司行號代表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新被保險人印鑑。


‧相關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影本)


‧讓渡書(公司名稱不變負責人更換)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自7991日以後之契約不接受申請更換被保險人。


‧更換被保險人如年齡不同,則應補收、退保單價值準備金差額。


‧身故受益人須為被保人之眷屬。


‧團體改個人件後,該公司行號至少須有三件以上保單,否則須一併改為個人件。


‧要保人變更或印鑑變更應整批辦理。


 


 生前給付批註


 應備文件:


‧須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保險單、要保人、被保險人身分證及保單留存印鑑。


 注意事項:


‧隨時可辦理。


‧如保險契約為定期死亡險時,不得於保險期間屆滿日前二年內申請「生前給付保險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台南崇明家族 的頭像
    台南崇明家族

    新光人壽台南崇明家族~曾春燕經理

    台南崇明家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