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威利九九保險
97.09.19新壽商開字第0215號函備查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己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保險內容









◎ 身故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 全殘廢保險金



 



若致成保險單條款附表所列永久完全殘廢程度之一,按保險金額給付「全殘廢保險金」。



 








◎ 滿期保險金



 



保險期間屆滿之日仍生存,按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本商品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




◆ 保險特色:
滿期有一筆滿期保險金可供規劃。


◆ 投保條件
 






◎ 保險期間:六年期。


 




◎ 繳費方式(期間):躉繳。


 




◎ 投保年齡:0~80歲


 







◎ 保險金額



 



1.最高投保金額:
0歲~未滿14足歲:
新台幣200萬元。
註:投保金額之限制,爾後有關該限制若有變更時,比照最新之規定辦理。
14足歲以上
新台幣6000萬元。
2.最低投保金額:新台幣10萬元。
 


 




註:以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所簽訂之人壽或傷害保險契約喪葬費用投保金額之限制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爾後有關該限制若有變更時,比照最新規定辦理。




◆附加特約:附加特約相關規定以公司現行規定辦理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新光人壽 曾春燕 關心您 0937-31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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